招商办里“家贼难防”
| 招商动态 |2017-04-10
机构的临时性与工作人员身份的特殊性,使招商引资办公室在成立之初就“免疫力”不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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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|庞维俊
他是一名普通的镇招商办工作人员,却利用职务便利,挪用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上千万。日前,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原罗阳镇(现墩尚镇)招商办公室办事员郭明因犯挪用公款罪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,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500元。
编制外“主任”
郭明自幼丧父,系家中独子,由母亲一手带大。
1989年,22岁的郭明正式参加工作。从乡党委办公室通讯报道员、乡人大办公室秘书,一直到镇企业管理站站长,勤勤恳恳的他,工作也一直很顺利。
2003年,郭明被调到罗阳镇招商办公室。这是镇政府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设立的一个临时部门,没有正式编制,郭明的身份也一直是聘用人员,由镇政府发放工资。在招商办,郭明主要负责为来镇里投资的企业提供服务,例如办理相关证件,企业统计、商税务登记等。
虽然是个临时机构,但郭明在这里一干就是十多年。在同事眼中,郭明正直、认真、兢兢业业、任劳任怨。十余年间,招商办的主任换了几任,一批批的大学生公务员、村官也是来了又走,只有郭明一直坚守在这里。由于郭明的资历老,且副主任的位置长期空缺,大家便都直接称呼他为“郭主任”。
别看这个主任有些“名不正”,但手中的权力可不小。当时镇政府为推进招商引资,会不定期将数百万公款打到郭明的账户,用于相关手续的办理。这些钱的使用基本属于“脱管”状态,而这种公款私存的方式在当时也比较普遍。
2010年12月的一天,郭明接到朋友打来的